上一期我们盘点了
大家最关心的“钱”的问题
【资料图】
这一期
西安医保就手把手教大家
怎样把医疗救助的钱拿到手
话不多说,我们直接开讲
上一期我们说到,西安市医疗救助主要采取门诊救助、住院救助、二次救助以及资助参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其中,门诊救助、住院救助、二次救助程序分为“一站式”救助和医后救助。
“一站式”救助对象
参加我市基本医保的一类救助对象和二类救助对象直接纳入“一站式”结算,实行门诊、住院、二次救助“一站式”救助。
“一站式”救助流程
就医篇
救助对象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。
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费用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服务,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。
结算篇
医后救助对象
参加我市基本医保且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未覆盖的一类救助对象、二类救助对象和需要依申请取得救助身份的三类救助对象,实行门诊、住院、二次救助医后救助。
医后救助申请所需材料
01
属于一类和二类救助对象的
须持以下材料申请医后救助:
本人(法定继承人)有效身份证件
户口簿(居住证)
本年度必要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
医疗费用结算单
本人(法定继承人)银行账号及相关材料
属于西安市户籍的:
到户籍所在地区(县)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
不属于西安市户籍的:
到居住地区(县)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。
小Tips:
戈谢病、庞贝氏病罕见病患者,可参照此程序申请医后救助。
02
属于三类救助对象的
需要依申请取得救助身份的三类救助对象,须先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取得救助身份认定后,持上述相关材料,再申请医后救助。
属于西安市户籍的:
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。
不属于西安市户籍的:
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提出书面申请。
医后救助办理流程
1
镇街审核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在受理医疗救助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、核实、公示和基础资料审核;
符合救助条件的,报区(县)医保经办机构审批。如遇突发性重特大疾病患者,应特事特办、及时审核。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,要书面说明原因,并通知申请人。
2
区县审批
区(县)医保经办机构接到申报材料后,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
3
发放资金
符合救助条件的,在完成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救助基金汇入救助对象银行账户。
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说明原因并退回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由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通知申请人。
享受资助参保的救助对象无需个人申请,由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。
来源: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责编 闫含
Copyright © 2015-2022 中公产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18 联系邮箱:5855973@qq.com